恐龙复生虽然只是科幻电影《侏罗纪公园》中的一个情节,但其所根据的理论,事实上并非全然不可能。它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:人类是否能找出已绝种的生物?或对即将濒临绝种的生物,抽丝剥茧寻找出一线生机?
物种面临灭绝,往往牵涉非常复杂的因素,譬如环境的变迁、赖以栖息维生的地域突然被破坏、食物链中断、某种致死传染病的流行等等,恐怕不只是运用复制生命科技,就可以解除某一物种面临“绝种”的危机。
如果生命可以很容易地复制,我们担心的是如何保护自己的“基因组”问题。但这大概是最无法受到充分保护的版权——因为任何人出于某种目的想要取得你身上的完整细胞核,简直是易如反掌!譬如说皮肤屑、掉落的毛发、些微血液、唾液等等。
从一个已结婚有子的男人体内取出一个细胞核,放到其配偶的已除去细胞核的卵子内,育成胚胎,再通过“代理孕母”生产,便可诞生一个与他完全一样的新生婴儿。代理孕母在现行法律规范下,应该算是生母,但实际上她只不过是提供子宫让生命孕育而已。如果这对夫妇已育有儿女的话,真不知如何界定这个“复制小老爸”在整个家庭内的人伦关系。